《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强调要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中对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建设的要求,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更好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定于2021年5月继续举办第五期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技术支撑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相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任务
(二)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能力模块
1.《食品安全法》中监管要求与法律责任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重点条款解读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解读
(三)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能力模块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要点与执法文书制作技巧
2.食品安全常见违法行为及案例分析
(四)食品安全监管技能提升模块
1.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要点与常见问题
2.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要点与常见问题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要点与常见问题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要点与常见问题
(五)交流讨论
三、时间与地点
2021年5月10日-15日 西安
四、其它事项
(一)培训班为期6天(报到、返程各1天,培训4天),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具体培训地点将在开班前一周发传真或邮件通知,也可登录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nmpaied.org.cn)查询。
(二)培训费用:
3550元/人,可提前汇款,也可报到时刷卡(含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费用标准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含培训费、培训期间的餐费、标准间住宿费,定价138元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材——食品生产》1本,定价68元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材——餐饮服务》1本,定价78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实务》1本。
户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帐 号:0200020309014403952
汇款请注明:第五期基层食品安全监管
(三)培训结束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本次培训名额有限,不接受现场报名;
2.本次培训不接受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学员报名;学员培训前14天内去过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不能参加培训;学员培训前14天内身体如有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不能参加培训;
3.培训报到时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双码均显示无异常方可参训;
4.培训期间学员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报名办法:
1.微信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2.填写报名回执,邮件至研修二部。
报名电话:010-63360839 63365042 63366151
电子邮箱:fxy@nmpaied.org.cn
研修二部联系人:闫加尧 冯旭艳 郑 杨
网络查询:www.nmpaied.org.cn
咨询监督电话:400900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