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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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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讲团培训会在京举办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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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4.19

4月14日,在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器械监管司的指导下,由国家药监局政法司主办,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承办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团培训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条例》宣讲团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会,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授课。

图为培训会现场

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并加强《条例》普法宣贯工作深入开展,国家药监局组建宣讲团,宣讲团成员均深入参与《条例》修订过程,具有较深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监管实践经验。

徐景和同志围绕“什么是法”、“如何普法”及“《条例》主要修改内容”进行示范教学,指出《条例》宣贯重点要围绕“创新、严格、科学、体系能力”四条主线,结合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的背景与成果,包括“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药监使命”、“制械大国到制械强国的战略规划”、“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药监体系”、“守安全底线、追发展高线的基本目标”以及“创新、质量、效率、体系、能力五大主题”等内容,聚焦医疗器械自身特点为条例宣贯指明方向。根据《条例》宣贯整体工作安排,宣讲团成员将作为宣贯的重要力量开展普法宣贯工作。徐景和对宣讲团成员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论述。二要不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正确理解。三要以问题导向的思路、通俗易懂的语言、权威准确的释义进行讲解。四要善于运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等教学方式。

图为徐景和同志授课

 

培训会上,国家药监局政法司、器械注册司、器械监管司就如何宣讲好《条例》与参会学员交流经验体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对普法宣贯授课技巧进行生动讲解,宣讲团成员分组进行试讲,组员共同探讨《条例》各个章节重点讲解内容、普法方式方法与下一步宣贯工作计划,气氛热烈并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宣讲工作的统一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图为宣讲团成员(部分)交流学习经验体会

图为宣讲团成员(部分)试讲

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作为《条例》宣讲团秘书处,将按照国家药监局的工作部署,在相关省市相继开展《条例》宣贯培训工作,请通过我院官网(www.nmpaied.org.cn)随时了解相关培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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