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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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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新法规文件宣贯网络培训班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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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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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新法规已陆续发布将于202331正式实行。为帮助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准确理、把握新法规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定于20232旬举办《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新法规文件宣贯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

(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法规事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三)境内责任人、化妆品经营者负责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人员;

(四)从事化妆品监管工作的相关人员

(五)其他化妆品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

(二)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总体要求与设计思路

(三)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要求化妆品质量管理要点解读

(四)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重点要求解读

(五)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六)互动答疑。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

(一)培训时间:2023221-22日,本次培训班为期两天共计12学时

(二)培训形式:网络直播

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直播流程将在开班前一周发传真或邮件通知,也可登录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nmpaied.org.cn)通过报到通知查询。

四、培训报名

微信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报名电话:01063316126 63360839  63365030

人:刘淑超  冯旭艳  侯文睿

网络查询:www.nmpaied.org.cn

咨询监督电话:4009001916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人(含培训费、证书费用等),214汇款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太平桥支行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账  号:0200020309014403952

汇款请注明:化妆品新法规

六、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电子结业证书,学员可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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