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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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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秋季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修班招生简章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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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7.20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和药品监管人员的法学专业素养优化医药专业人才成长路径,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开设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修班目前已成功举办七期,现开始2026年秋研修班招生。本班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教学、统一管理系统化培养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法律意识严谨、法规运用熟练的医药产业高级专业人才具体信息如下:

一、专业和课程设置

研修班开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医事法学等5个专业。

研修班课程包括公共课、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附件1)。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和药品监管部门、医药产业相关领导与专家授课,按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二、学制及教学方式

(一)学制

研修班学制年,满足申硕条件的,可以在研修班结业后申请硕士学位。本期研修班预计开班时间为20269月。

(二)教学方式

面授和网相结合。第一年为网络直播授课,每周末上课(一年内可回看);第二年以面授为主,共32天课程,周末或节假日集中上课修完年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

三、教学特色

(一)侧重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需求,设置特色课程研修班法学相关课程基础上设置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监管前沿、行业动向等专题讲座,满足高素质法学人才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知识学习需求。

(二)强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辅导力度。第一学年开设学位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考试考前辅导课程,共288学时由中国政法大学师资团队承担教学工作

三)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程,提升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第二学年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由资深硕士生导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要件、专业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专项解读,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写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参考思路。组织资源检索与使用专题培训,帮助掌握参考文献收集整理方法熟悉学术论文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

(四)小班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设置班主任专门负责班级管理和学习服务,定期跟进学习进度和作业安排,提供师生互选、结业申硕等咨询服务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或大毕业,具备工作经验。

3.具有药品监管或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

4.专科学历及本科无学士学位者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结业后可获得结业证书,但具备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考试条件。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扫描件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songby@nmpaied.org.cn

本期研修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915逾期拟报名的学员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确认)。

五、考试(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

学员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可申请硕士学位(申条件及流程见附件3

六、缴费方式

阶段

缴费时间

缴费金额

缴费方式

第一学年

报名成功后缴纳

25000元

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cwcwx.cupl.edu.cn/xysf/publish/entryInfo.aspx?rd=6531587a39763353375a7834335779475466754577673d3d&local=zh-cn)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报名缴费后统一开具中国政法大学事业单位收费收据

第二学年

第二学年开学后

两周内缴纳

20000元

第三学年

第三学年开学后

两周内缴纳

10000元

备注:学员在第二学年完成相关学业后可以办理结业手续;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缴纳第三年费用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无需缴纳第三年费用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宋老师:010-63316337  18201437223(微信同号)  

张老师:010-63365367

(二)联系地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研修一部(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

 

附件1.2026季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修班课程设置

 2.2026季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修班报名表

 3.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及流程

 4.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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